春节临近,各地“送温暖”活动又掀高潮。各级领导纷纷深入基层,给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爱。这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具体行动,也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举措。然而有些地方“送温暖”活动急功近利,搞形式、走过场、声势大、成效小。 据报载,某市某区日前对外宣布,计划投入300万元开展“送新衣、送医药、送年饭”活动,其中120万元准备用于请区内的贫困户吃一顿年夜大餐,包括红焖甲鱼、盐水大虾、清蒸河蟹、葱烧海参等。此消息一出,有人为之叫好,有人说是做秀。笔者以为,该区能够拿出一大笔钱搞“送温暖”活动,其关心困难群众的这份情意是好的,但“送温暖”需要送什么?这个问题他们没有深入思考。 给贫困户送去一些钱物,能解决一些问题,但远非治本之策;让贫困户过一个好年,能感受一时温暖,但不是长效之举。“送温暖”活动的目的不仅是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,更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。笔者认为,为困难群众创造早日解困的条件和环境,增强他们走出困境的信心和能力,才是根本的,才是最好的“温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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